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2022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正式发布,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喜获2022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A级。本次评估由省司法厅组织,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规定要求,对全省188家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等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估,旨在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评估结果显示,共有29家机构获得A级、102家机构获得B级、55家机构获得C级、2家机构获得D级。这是自《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发布后,省司法厅首次开展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2014年以来,我院先后成为生态环境部首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广东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制度研究和技术服务双向发力,以环境损害鉴定领域高水平技术支撑全力维护环境司法公平公正。在制度研究层面,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效评估》《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2021年广东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设计成果;在技术服务层面,近年来,团队围绕全省污染攻坚战和两轮中央环保督察,配合省内各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公检法部门开展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服务,完成鉴定评估案例400余起,调查及评估过程中做到了及时响应、科学精准、客观公正,获得委托方普遍高度评价。其中广州市天河区某电镀厂涉嫌非法排放电镀废水案件(广东省社会组织提起的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东莞市陈某江等人非法偷排电镀废水环境公益诉讼案(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全国十佳案例、东莞市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连州市邱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千案展示”示范案例)、清远市清城区某街被倾倒工业废水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清远市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及深圳市麦某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深圳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等30余起案例属于国家、省、市、区首例或典型案例,鉴定评估报告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为环境违法责任追究、环境司法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起到示范性作用。
未来我院将继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秉承科学精准、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提供技术服务,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样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