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生态环境与土壤修复所提供技术服务的佛山市高明区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2019年11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佛山市高明区名列其中。11月16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召开,生态环境部在会上对包括高明区在内的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表彰。
我院生态环境与土壤修复所长期承担生态文明相关的科研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业务非常熟悉。在高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期间,技术人员全过程指导、跟进创建工作,在创建指标撰写、报告完善整合等多方面受到了业主单位的好评,为高明区创建成功提供了有利支撑。
佛山市高明区是继佛山市顺德区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后,我院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二个成功获得国家称号的项目,代表了我院生态文明研究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以后能够为更多的地区和单位提供更优质的生态文明技术服务。
(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911/t20191114_742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