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塱心村上尧村小组莲塘外地块有固废倾倒情况。经调查,该地块占地约29.3亩,地块上倾倒了约3.5米高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淤泥、生活垃圾等。
为进一步明确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程度范围,并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量化评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2月28日委托我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开展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风评团队立即成立技术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联系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发放事件调查表,开展环境损害调查工作。在了解事件及现场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监测方案,对固体废物、水体环境介质等开展了环境监测,并核算了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应急处置费用、事务性费用等相关数额,最终编制形成《佛山市丹灶镇塱心村上尧村小组莲塘外地块倾倒固体废物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评估》。
此案是佛山市南海区首例开展环境损害鉴定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对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进一步确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违法行为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体废物倾倒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