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生态环境与土壤修复研究所承担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顺府发[2019]69号)于2019年10月8日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印发。
为有效建立顺德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该办法重点从四方面内容进行编制:,一是实行分区管理,二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三是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职责框架。
该办法为省内首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促进了在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的探索,为我省其他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制定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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