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改善全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年9月16日,陈光荣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研讨会,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以及妈湾电厂、华能汕头电厂、南海江南电厂、兴宁兴达电厂、台山电厂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上,我院科研中心做了《方案》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各有关方面意见。